為什麼台灣變成詐騙組織的天堂?

台灣2024年有紀錄在案的詐騙財損高達502億元,詐騙案件高達122,805件,平均每天發生336件(來源)。詐騙集團不僅橫跨台灣本島,還延伸至東南亞甚至全球多地,形成國際跨境犯罪網絡。而台灣成為詐騙組織的天堂,遠非單一因素造成,而是一連串深層結構與演變所攜手堆疊的結果。探究此現象背後,更能看見一張由當代犯罪技術、法律漏洞與人性弱點織成的陰影網。

先從詐騙集團組織的高度專業化與國際化談起。台灣的詐騙團伙不再是散兵游勇,而是分工明確的犯罪企業,有呼叫中心、心理操控師、資金洗錢者、車手乃至保鑣,層級清晰且運作系統化。這些團伙往往淵源龐大國際犯罪網絡中,足跡遍及東南亞、美洲乃至歐洲。柬埔寨「太子集團」等跨國詐騙犯罪集團,不只利用台灣作為人才輸出地和操作基地,還透過複雜的司法管轄權漏洞逃避法律追緝,形成全球犯罪帝國。​

其次,科技進步反而成為犯罪手段的催化劑。現代網絡金融、虛擬貨幣和即時通訊工具的普及,讓詐騙手法層出不窮也日益隱蔽。這與執法體系面對科技快速變化的滯後形成鮮明對比。儘管政府投入巨資推動《打詐新四法》與多波查緝行動,但因高額利潤與跨境操作,眾多犯罪份子依舊鑽法律空子,民眾舉報率低下,詐騙案件未被有效遏制,成為一大困境。​

受害者結構的心理層面也值得深思。詐騙不僅是金錢騙取,更是心理戰。犯罪集團熟悉且運用社會工程學與心理操控,精準擊中人性的恐懼、貪婪與信任等弱點。研究顯示,無論是年輕追求快錢的數位世代,還是孤獨信任公權力的長輩族群,他們皆是目標。理性警告在情緒操控下往往失效,普通民眾難以輕易自保。

詐騙的刑罰太輕,也已經被大部份台灣人所詬病,但卻不見改變。網路上許多人直指,這是詐騙猖獗最關鍵的原因。根據《刑法》規定,普通詐欺罪刑期最高為五年有期徒刑,且部分案件可用罰金或緩刑取代實刑。即使是加重詐欺罪,刑期一年到七年不等。雖然近年政府修訂法律,提高高額詐欺的刑責(最高可至12年有期徒刑),但法院常因犯罪人口眾多,法律程序繁複,以及犯罪成本遠低於得益,導致判刑多偏向輕判或緩刑,難以形成有效威懾。這種「低刑罰、高收益」的結構,讓詐騙集團視台灣為天堂,肆無忌憚地擴張。​

台灣這個「詐騙之島」的頭銜,帶出國際執法與內部治理的雙重挑戰。跨國合作不易,且詐騙模式及工具不斷翻新,使防堵成為動態賽跑。許多台灣犯罪份子因境外據點與多重國籍,凸顯司法追緝的複雜性。內政部警政署數據顯示,2024年光是在台灣查獲的詐騙案件已達5,700件,涉及將近8,000人,顯示其規模之鉅。​

台灣成為詐騙天堂,要破局,不能僅靠單一打擊措施,而是需結合加強科技偵查手段、促進國際司法合作、深化社會教育宣導與心理防護,還必須有「亂世用重典」的決心,才可能逐步瓦解這張詐騙密網,還台灣一片清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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